2026四川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人才招聘2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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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人才招聘20人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信息

点击查看》》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

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报名链接https://www.jobmd.cn/company/6215853.htm(可以自行点击文章左下方阅读原文进入链接)。(2)现场报名: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相应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个人简历(1份)到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四楼)报名。

3.报名需上传资料:

(1)《个人简历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

(5)执业证、资格证;

(6)相关专业规培证书(证明);

(7)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

资格审查

1.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回复。(咨询电话:028-67357781)

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核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结业证、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进行校验。

2.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3.临床医师、护理人员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每项考试分值100分,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理论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实际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4.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按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急需紧缺专业可按1:2)。分数相同的,按比例同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5.笔试内容:所报岗位医学基础、专业知识及行测题。

6.面试内容: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7.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考核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4楼。

体检

1.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在指定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未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医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本人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

监督电话(院纪委办):028-67369630。

聘用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入职手续,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开始临床试用,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相关职能科室考核、分管院长审批,明确用人意见,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温馨提示

(一)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要求,针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一是“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二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应聘者在上岗前应与其它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且无任何劳动纠纷。

点击查看》》个人简历表

联系我们

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28-67357781

原标题: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公告(20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GNTRgdZ87QEgIVA_qlTKQ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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