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河北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选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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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北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选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为满足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工作需要,就2025年剩余招聘计划3名(事业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在秦皇岛市卫健委监督指导下,由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j.qhd.gov.cn/ksbm/”、“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qhd.gov.cn”和“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qhdfy.com.cn/”公告栏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项通知,将在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发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2月3日至2008年2月3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2月3日至2008年2月3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

8. 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其他人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6年2月3日(含)前取得。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招聘岗位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 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凡报多个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上午8:30至2026年3月31日下午17:30。

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网上报名材料:

(1)《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查询、自助打印);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3,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可由本校就业推荐表代替)、成绩单;(4)职称证;(5)相关岗位执业证、规培证;要求专业研究方向的岗位须提供研究生院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2026年当年完成规培暂时无法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6)诚信承诺书;(7)同底色免冠证件照。

以上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qhdfyhr@126.com,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

2.资格初审:依据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并组建考生通知群。请考生及时关注本人投递申报材料的邮箱,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考生通知群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理论测试及心理健康评估。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心理健康评估不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在考生通知群内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查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卡)。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划定。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在考生通知群内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查阅。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3.成绩核定。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总成绩通过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增加加试环节,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考察。考察工作由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写出书面报告,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进行处理。

(三)本次公开选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0335-3852200

监督举报电话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0335-3921360

秦皇岛市卫健委直属机关纪委:0335-3638679

秦皇岛市卫健委人事科:0335-3629582

附件:1.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推荐表

4.诚信承诺书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2月3日

原标题: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jw.qhd.gov.cn/home/details?id=5359&code=Nw%ce%b3%ce%b3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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