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4人公告
3.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分《岗位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70%)和《医学基础综合》 (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30%)两部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以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3张;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考附件3)。
证件(证明或说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或说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其他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列为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龙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若教育部对延期毕业出台相关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之日起,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卫技类岗位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告知事项及其他
(一) 整个招聘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二)《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其他”栏未备注“2021-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可报考”的岗位,2021-2023届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户籍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报考相应岗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截止到2023年4月21日,除上述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人员及委托培养人员不得报考(继续深造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除外);
4.龙湾区卫健系统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八)本公告公示期2023年4月12日起至4月20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85516965。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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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4月11日
原标题:关于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
文章来源:http://www.longwan.gov.cn/art/2023/4/11/art_1229514571_416119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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