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选调生考试申论每日一练:推进师德建设(4.23)
2.2014年6月,网友“汀洋”在博文中未点名揭露了X大学博导性骚扰女学生事件;7月10日,X大学另一女学生“青春大篷车”发布微博声援“汀洋”,披露了W老师引诱女生的步骤和手段,以及其常去的幽会地点,并附上W老师在酒店房间的照片。
7月12日,X大学作出回应,中止涉事教授W老师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10月13日,X大学博导“诱奸门”事件再起波澜,媒体披露第三个受害者“路法西”,并出示与W老师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指认W老师“性骚扰”。
X大学表示,W老师事件对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都深感痛心。将引以为鉴,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言行,将继续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3.2014年年初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将中小学教师骚扰学生、体罚学生、要求学生有偿补课等10大项行为,划定为“违反师德”。
而此次《意见》也划出针对高校教师的“红七条”禁止行为,涉及教学科研、兼职兼薪、招考推优、生活作风等方面。如违犯“红七条”,将给予至解聘或开除的处罚。
此外,要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意见》规定,要将师德考核纳入高校教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通知到教师本人,确定不合格的,应当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在强化监督、惩处的同时,《意见》也注重师德激励,要求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考虑师德表现突出的高校教师。
“高校师德建设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各部门齐抓共管,没有明确责任人和牵头部门,导致谁都可以管,谁都管不好的现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这次《意见》就要求高校明确师德建设的牵头部门,由相关责任部门组德建设委员会。
参与研究制定《意见》的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顾明远认为,与中小学教师不同,高校教师本身就是知识更为渊博、水平更高的知识分子,如要加强他们的师德建设,就要以这些教师为主体,强调他们的自尊自律。
《意见》则规定,要建立师德建设专家库,把高校师德重大典型、一线教师等请进课堂,并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
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合法权益的行为;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不得有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