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基础: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消灭,主体间权利义务的终止。如学校向某一企业借款而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学校为债务人,企业为债权人。届时学校依照合同返还了借款,则与该企业的债权债务民事关系归于消灭。
(二)法律事实是教育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由一定的客观情况的出现而引起的。通常把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称之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依据它是否以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
行为是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如挪用教育经费、体罚学生、校舍失修倒塌伤人等。事件是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如某教师的死亡,会导致一系列法律关系的变化。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