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贵州清镇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下半年贵州清镇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按属地原则选择清镇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并按照现场确认点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现场确认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10月18日(每个工作日7:00-24:00),请申请人尽量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http://www.jszg.edu.cn)。

(三)体格检查

申请人须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网报后,须于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期间自行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近期免冠白底彩照一张(该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须一致)、体检表到清镇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格检查。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表由申报人员按照申报类别自行下载并用A4纸正反面(双面)打印(见附件),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使用《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小学、初中类别申报人员使用《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

4.申请人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责任自负,体检费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自行交费。体检期间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大声喧哗,听从医院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5.体检者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熬夜,注意休息,以避免体检有异常。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5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截止时间是11月5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地点:清镇市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教育窗口(清镇市百花生态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楼。可以乘坐2路、6路、801路、802路公交车到市人社局、旅游学校路口下车向“数据湖城”方向右行200米即可到达)。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申请人户籍为清镇市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申请人居住地为清镇市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报告(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7.2014年(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需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A4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