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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衡阳县招聘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98人】

根据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需要,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全县医疗卫生水平,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一)笔试类招聘岗位:

本次笔试类公开招聘共123人。(其中:县人民医院44人、县中医医院22人、县妇幼保健院6人、县第二人民医院10人,乡镇卫生院合计41人),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衡阳县2019年笔试类招聘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一〉》。

(二)直接考核类招聘岗位:

本次直接考核类公开招聘共75人,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衡阳县2019年直接考核类招聘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二〉》。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在编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有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分配方式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成绩按岗聘用;乡镇卫生院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选岗聘用。若出现成绩并列且超出岗位计划数,则采取加试予以确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人事招考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蒸水党建网、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衡阳县新闻网、衡阳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请认清类别准确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6日8:00至9月30日18:00;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6834049,6823238);

(4)报考的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6)本次笔试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在形成有效竞争的前提下,不低于1:2或调整招聘计划开考。对于乡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含第二人民医院)根据湘卫发【2018】3号文件精神,可不设开考比例,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不含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24: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对报考《衡阳县2019年笔试类招聘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一〉》中所有岗位的考生,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医卫类岗位:相应专业《三基知识》;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医师分册》:岗位代码为201--209、212--214、216、218、222、223、226、228、229;

(2)笔试内容《护理分册》:岗位代码为225、230;

(3)笔试内容《医技分册》:岗位代码为220、231、232;

(4)笔试内容《中医分册》:岗位代码为210、211、215、217、219、224、227;

(5)笔试内容《中药分册》:岗位代码为221、233;

(6)会计岗位(岗位代码234):笔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7)药品质量与安全岗位(岗位代码235): 笔试内容为药品质量与安全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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