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滨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和机关单位选调公告【招3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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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滨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和机关单位选调公告【招34人】

为进一步充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滨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和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职位和报名范围

(一)市直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职位:面向我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面向我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岗位,财政补贴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补贴岗位,具体职位见附件1。

配偶是滨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基本职位条件的也可以报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职位。

(三)机关单位公开选调职位:面向驻滨各级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全市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中,从工人中聘用到非工勤岗位的人员除外,具体职位见附件2。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参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其中报考市委各工作机关的应是中共党员。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企业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的,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报考事业岗位的,应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其中通过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被招聘单位聘用后,原身份不再保留。

报考人员需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任科级职务的,需在现岗位任职满1年。

4.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职务职级和学历等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除公开遴选(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8.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招聘):

1.未经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参加机关单位公开选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好,实绩突出。

2.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与拟选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和学历等资格条件。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调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须现任管理七级满2年;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须现任管理八级满3年。国有企业人员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须现任国有企业与拟调任职位相当及以上领导职务满3年。

4.除公开选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问责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组织处理期间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任职试用期满未正式任职的。

8.分管或具体从事的工作被上级有关部门“一票否决”且在影响期内的。

9.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指导监督。关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

(一)报名。采取组织限额择优推荐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树立重政治品德重工作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全市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维护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按照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择优推荐办法,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综合本县市区干部队伍规划建设实际需要,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限额推荐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人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6:00。

2.报名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

3.报名步骤:

(1)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专栏,点击“2019年滨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和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19年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和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登记表》)。《登记表》报干部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市直单位报考选调岗位的,由同级组织部门盖章审核;驻滨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选调岗位的,由所在企业党委及同级国资委盖章审核)。《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登记表》。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报名人员未于2019年9月24日16:00前上传组织人社部门盖章的《登记表》的,各用人主管部门不予资格初审,视为放弃报名。

市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配偶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市纪委监委及下属单位的考生需提供符合相关回避要求的材料。考生须通过电话咨询报考单位,将所需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审核。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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