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秋季福建莆田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五、现场确认事项
(一)时间:见上述时间安排。
(二)地点:各县区教育部门确认点(注意网报系统)。
(三)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材料涉及的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到证和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务必所提供材料与网报系统所填证照信息一致: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信息核验的可不提交(无法比对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核验的可不提交)。
(5)《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体检组织单位提供)。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2寸或大头贴均不受理,照片用小信封装好,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7)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信息核验的可不提交(无法比对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4)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等课程(必修)成绩材料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核验的可不提交)。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体检组织单位提供)。
(7)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2寸或大头贴均不受理,照片用小信封装好,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提交证件都需经过现场审核和系统比对,请务必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惩处。
2、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中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为同一底版的照片。
3、请申请人认真按照本通告,及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如因操作错误或逾期办理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如有疑问,可向相关认定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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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莆田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日
原标题: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jyj.putian.gov.cn/xxgk/gggs/201909/t20190905_1400777.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