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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忠县遴选(优选)城区学校教职工和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94人】

为优化师资配置,促进教职工合理有序流动和教育均衡发展,选人用人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忠委组发〔2017〕4号)和《忠县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职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遴选(优选)城区学校教职工和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岗位适聘原则。拟聘人员只能适岗聘任,按适聘岗位待遇对待。报考职教中心岗位需一年后转评。

(二)公开竞争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选聘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职工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4名。其中公开遴选63名,详见附件1;公开优选31名,详见附件2。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服务期满三年的特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缺编学校面向本县教育系统非城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服务期满三年的特岗教师)公开选聘。中学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小学及幼儿教师报考中学或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需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二)资格条件

参加遴选人员须具备基本条件,参加优选人员须具备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前一天,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经所在学校同意,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须经县委教育工委同意;

(4)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报考生活管理岗位和城区会计岗位的除外);

(5)报考生活管理岗位为现聘任在管理或工勤岗位人员;报考城区会计岗位为现任学校会计(含上挂借用到县教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审计会计人员);报考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岗位须符合岗位一览表中报考条件要求;其余岗位须现从事岗位与报考岗位一致,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相近,或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视为合格);

(7)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招聘、遴选、调动至现学校(单位)需满3周年;

(9)承诺在选聘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

(10)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正在党纪、政纪处间;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三年进城遴选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

(5)政府为乡镇学校定向培养的大学生到定向学校服务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其他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生活管理岗位须近5年(2015-2019)年度考核获得3次及以上“”。其余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和岗位一览表中的其他条件:

(1)获市级特级教师称号或者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教师、班主任、教育(德育)工作者(含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

(2)取得市级学科、、骨干教师资格,或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现场竞赛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相应学科与优选学科一致);

(3)获县委、县府及市教委表彰的教师、班主任、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教育(德育)工作者(含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

(4)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现场竞赛获县一等奖(相应学科与优选学科一致);

(5)“一师一优课、一课一”部级“优课”获得者;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7)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生。

四、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忠县教委2019年公开遴选(优选)城区教职工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现场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17-2019年年度考核“”等级证书(2019年未办理证书的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全部佐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凭现任教学科资格报考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需具备审核人签字、学校公章两要素),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报考岗位分学校、学科类别,每次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学校一个学科。报考城区会计岗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自主择岗。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县教委,联系人:陈兴毅 ,陶斯兰。联系电话:81190190,54866082。

报名时间:

1.优选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9:00-11:30;

2.遴选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初审

实行承诺报名。报名时,县教委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所有报名佐证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参加优选人员领取时间:2019年7月17日16:30-17:30;

参加遴选人员领取时间:2019年7月23日16:00-17:3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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