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20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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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20人简章

一、 医院简介

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成立于1974年,是国内最早建立的六所口腔医学院(系)之一。1977年成立了附属口腔医院,1990年扩建成以口腔医疗为特色、综合科室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医院,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的口腔病诊断治疗、预防保健和教学科研中心。2005年医院搬迁新址,二万三千平方米的医疗综合楼投入使用,使患者诊疗条件和就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成为佳木斯市西部行政开发区域内主要的综合性医疗服务机构。2010年医院作为“医师资格考试黑龙江省考区口腔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之一,四年共完成了全省337名考官的培训和4973名考生的考试工作,受到了省卫计委领导的好评。2011年晋升为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2012年省卫生厅授予2011年度“三好一满意活动十佳医院”荣誉称号。2012年被省卫生厅确定为省口腔修复质量控制中心。2013年获得黑龙江省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称号。2015年批准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现开放床位580张、牙科椅位120台。拥有1.5T核磁共振、128层CT、牙科CT、DR照相机、四维彩超、大型生化分析仪等先进医疗设备。医院现有颌面外科、口腔种植牙科、牙体牙髓病科、牙周粘膜病科、儿童牙病科、口腔预防中心、正畸科和修复科、口腔麻醉科、口腔急诊、修复技工室、正畸技工室等口腔特色科室。神经外科、泌尿外科、普外科、骨外科、神经内科、综合内科、心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妇科、麻醉科等综合科室及核磁、CT、口腔放射线、超声、检验等医技科室。院年门(急)诊量近13万人次,年住院人数达5000余人,年手术量达2500余人,患者对医院综合满意度为99.8%。

学院现有一个特色专业,一个省级重点学科,一个省级重点专业,三个研究所,口腔医学专业为全国一表招生专业。学院拥有诸多省内外享有盛誉的口腔专家,2009年9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口腔医学会、佳木斯口腔病防治中心在医院挂牌正式成立。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下设13个口腔科室,12个教研室,目前为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我院教学经验丰富,开展口腔教学活动已有45年历史,是佳木斯大学重要的教学单位。

基地招生总容量为136人。医院拥有教学教室16间,总面积1100余平方米,可容纳500人进行教学活动。医院建有实践技能模拟训练中心,总面积1800平方米,拥有东北三省的仿真头模实验室、数字直播系统、osce考站等多种先进模拟教学设施设备。同时,与大学图书馆实现资源共享,藏书约300万册,拥有教学用计算机140台,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检索系统与网络平台。

回眸医院的风雨历程,凝聚了几代口腔人的辛勤汗水和聪明才智,成绩斐然,令人振奋。展望医院的美好明天,全院教职员工正以严谨的教学理念、求实的科研态度、精湛的医疗服务和先进的文化理念,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体医务工作者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神圣的医疗卫生事业之舟正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简介

2015年,医院根据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开展规培前期准备工作,同年10月,通过省卫生厅审核成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5年11月又通过审核成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协同单位。

医院现开放5个口腔医学专业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完善,可为进入培训基地的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三、招收对象

(一)住培招收对象

1.已在或拟进入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口腔医学类),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我省贫困或边境县、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培训后应回原单位工作,需与委派单位签署协议,如本地区无培训基地可就近选择培训基地报考。

3.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可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住培,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参照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hlj.zygp.net)。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网上报名时需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认真填写报考志愿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由地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区域内所辖基地(包括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培训基地)积极配合,对报考学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审核通过后学员打印报名申请表。单位委派的人员,报名申请表需签署委培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现场确认

各地市卫健委负责报考人员的现场确认及现场图像信息采集,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按网上报名时选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携带材料: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如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以及报名申请表、委派单位签署协议或证明,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均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

省卫健委组织相关单位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收考试。

五、考试录取

(一)招收考试

招收考试包括理论综合考试(初试)和实践能力综合考试(复试),初试以笔试形式进行,为全省统一考试,由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统筹领导,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哈尔滨医科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医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协助完成。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按招收计划统一确定初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方可进行复试。复试为实践能力综合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由各培训基地组织实施,最终录取成绩初试占70%,复试占30%,按招收计划录取。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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