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东平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二批次)
5.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一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晚10点后禁食禁水,早7:50来院,待体检完毕后方可饮水、吃饭。
(4)体检人员到中医院体检科办理审核及交费手续。体检顺序为:I三楼东首体检科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办理审核及交费手续,到一楼收款处交费;II二楼东首检验科抽血化验;III二楼东部眼科;IV二楼中间北侧口腔科;Ⅴ二楼西部耳鼻喉科;VI一楼东部外科;VII一楼东首放射科透 视;VIII三楼东首体检科进行内科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
(6)申请人体检完毕后,体检表交体检科,方可离开医院。体检表最后由体检科统一交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领取本人的体检表并装入档案袋内。
6.相关要求
(1)考生自行打印体检表(见附件2)。
(2)若体检不合格,教师资格认定部门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复检。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必须本人于7月8日—7月10日,到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东平县府后街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楼社会事务科 0538-5358769)提交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2)。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提交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装入标准的档案袋内上交。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证书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东平县府后街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楼社会事务科 0538-5358769)领取。领取时间,请关注东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ping.gov.cn/)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原则上7月30日前发放完毕。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东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原标题:东平县2019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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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dongping.gov.cn/art/2019/6/11/art_47106_650385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