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漳州东山县教育局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二)合理安排认定工作
为满足各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要,县教育局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将认定时间安排、咨询方式等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告知,每次网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严把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县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工作。对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持有假学历证书、假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造假材料进行认定时,一律不予认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后,由县教育局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对接,以数据比对、函件等方式核查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
(四)使用好信息管理系统
县教育局将对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视,指定计算机、USBKey钥匙、存储介质等物品的责任人,防止用户名、密码、机构、数据、不公开文件等信息泄露。在公示结论时,不得公开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项目。确实做好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的电子档案备份工作。
原标题:东山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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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教育局
2019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dongshandao.gov.cn/cms/html/dsxrmzf/2019-05-14/1608911796.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