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春季福建闽侯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春季福建闽侯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5.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申请人应提供《闽侯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以2019年闽侯辖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7.在闽侯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闽侯县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闽侯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8.驻闽侯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一级乙等或以上水平。

10.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验证期含现场确认审批时间)。持有港澳台、国外学历的申请人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1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2. 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14.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5.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的2019年闽侯辖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其材料复印件还需加盖院校公章。

申请人网上申报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订好后上交现场确认点(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须逐份左侧装订并与其他材料分开提交)。

四、体检

参加2019年春季闽侯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定)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注:闽侯辖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已由统一组织体检并合格的无须重复体检)

(一)时间:2019年6月19至6月21日(正常上下班时间,具体安排:小学19日、中学20日、幼儿园21日)。

(二)地点:闽侯县医院A楼6层健康体检中心(闽侯县城入口处环岛附近)。

(三)体检须空腹,申请人请随带身份证和一寸照片,自行到闽侯县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直接到医院体检部领取,按体检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粘贴照片后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医院。体检合格报告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五)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六)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育局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七)当期的体检结论只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八)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摄片)未完成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按医院要求参加体检,特别要注意安全。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届时请凭身份证到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闽侯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咨询电话:0591-22986401(正常工作日时间)。

原标题:闽侯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闽侯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szl/201904/t20190429_2854635.htm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