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广东潮州市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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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广东潮州市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报名

潮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①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2.网上报名

潮州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9年5月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申请人于2019年5月8日至22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须知”“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第二阶段

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于2019年6月13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须知”“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2. 网报现场审核确认

(1)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4日(开放时间: 8:30-12:00 14:30-17:30);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7日(开放时间: 8:30-12:00 14:30-17:30);

(3)现场审核确认地点:

潮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潮安城区廉泉街;咨询电话:0768-5822951,0768-5811582;

饶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黄岗广场西路;联系电话:0768-7501041;

湘桥区教育局人秘股;地址:中山路官诰巷头;联系电话:0768-2259400;

枫溪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枫溪区长德路城发花园B幢;联系电话:0768-2926815;

凤泉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地址:铁铺镇松下路3号;联系电话:0768-6733760;

(三)现场审核提交资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现场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 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国教育背景服务”栏目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高等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请咨询所选择的认定机构;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6.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部分认定机构提供配送服务,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潮州教育网。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7628372。0768-2805016

原标题:潮州市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点击下载>>>

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潮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8日

来源:http://edu.chaozhou.gov.cn/detail/3616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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