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宣城郎溪县事业单位E类医疗岗招聘2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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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由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通知公告”栏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
(1)报考县委党校(岗位代码1303001)招聘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语言表达及授课表达艺术等。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届时另行公告。
(2)报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代码1303075)、县第四人民医院(岗位代码1303076、1303077、1303078)、梅渚镇中心卫生院(岗位代码1303079)、毕桥镇卫生院(岗位代码1303080)、乡镇卫生院(岗位代码1303081 、1303082、1303083、1303084)招聘岗位采取技能操作方式。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及应对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
(3)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均为外聘考官。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4、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 )+《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 )、《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 )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7026693(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3-701583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9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3、2019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参考的专业目录
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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