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医生招聘公告【招4人】
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位于永川区探花路610号,中心占地30余亩,集精神卫生诊断、治疗、保健、心理咨询与心理疏导、预防、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精神卫生中心,中心现年门诊量28000余人次,开放病床400张,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或精神卫生专业医师4名,从事精神卫生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或精神卫生专业四名,从事精神卫生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能够胜任所从事工作。
四、待遇:
1、试用期满后:专科7000元/月左右,本科9000元/月左右,购买五险一金,且随医院发展。
2、医院可提供周转性住房。
3、精神卫生专业或有精神科临床经验的医生医院可给予适当的安家费。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 15 日至2019年 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王畅, 联系电话:023-49892856 023-49892433
(三)报名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往届毕业生提交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 (二)<!--[endif]-->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聘)相应待遇。 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医生招聘启事
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
2019年 3 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yc.cq.gov.cn/zfgk/rsxx/ryzl/201903/t20190315_490805.html
(责任编辑:李明)
- 2026四川广元市中心医院下半年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招聘考核笔试成绩的公告
- 2026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年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位人员考核成绩的公示
- 2026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面试、考试总成绩公告
- 2026山东日照市公费医学生总成绩公示
- 2026安徽安定医院芜湖医院(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内人员笔试成绩公告
- 2026广东汕头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人员笔试成绩等相关事项公告
- 2026浙江衢州市龙游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 2026第二季度福建厦门市第三医院辅助岗位综合成绩公示
- 2026云南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见习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 2026浙江绍兴市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