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开州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21名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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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开州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21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结合开州区实际,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共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其中: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0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1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9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及其他事项

(一)招聘条件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法律和和国家大政方针,作风正派,品行良好;

3. 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在《简章》规定的时间内,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资历)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

5. 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6. 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若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不得向区内、外其他单位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 具备国家规定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州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录(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事项

1.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现场报名时其学历、学位须已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 报考者为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为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报名时已取得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 《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按照本《简章》及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开州区2019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诚信承诺”栏签字。实行考生诚信报考,凡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实行考生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楼4楼(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开州区汉丰五校斜对面,下同)。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分别为:

报考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023- 85920105;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 023-52218882。

4.报名资料。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1)本人如实准确填写的《报名表》和近期的2张免冠小二寸彩照;(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历)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须分别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验证;其他资格(历)证也须在相应的验证网上验证】;(4)报名所需其他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应证《岗位一览表》中报考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6)装订成册的自荐材料(一式两份)。

【特别提示】:(1)报考者为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历)证,其学历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历)证也暂不网上验证,但考生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的在校学科成绩表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原件、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附件3)。(2)如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均同意报考事项原件(附件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全程监督。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资格审核实行资格审查责任追究制,落实责任到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员、验证人员须在《报名表》及相关验证资料上签字确认。

经报名资格现场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组成报名资格复核工作组进行报名资格集中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在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网址http://www.kxhrss.gov.cn,下同)上公布。

(三)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即: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取消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改报。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取消岗位的原报考人员改报结束后,在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予以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报考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楼5楼领取《准考证》。

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责任考生自负。

(五)考核测试。考核测试采取“先专业科目测试、再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即:若招聘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之比大于或等于10:1的,则采取“先专业科目测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试;若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之比小于10:1的,则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测试。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考核测试方式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取消岗位的原报考人员改报结束后的5日内,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详见《准考证》。

1. 专业科目测试。对“先专业科目测试、再面试”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应聘者的适岗能力等。专业科目测试满分100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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