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惠东县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招聘公告【招76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广东惠东县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招聘公告【招76人】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充实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现就我县2019年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 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惠东县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惠东县2019年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毕业生和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2017、2018年暂缓就业人员),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资格。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紧缺人才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及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 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6日 — 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惠东县图书馆(惠东县平山街道侨胜南路6号)

联系电话:0752-8822267、8812198。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所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设置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考生报名时应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报考,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8、考生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自参加工作之日算起至报名截止日为止,并提供《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9、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