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省东坡区考核招聘卫生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招10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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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省东坡区考核招聘卫生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招105人】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3.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三)考核

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确定。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详见岗位表),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东坡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028-38444441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8-38193091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28-38298507

原标题:关于2018年东坡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东坡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018年东坡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xls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mspta.gov.cn/newsDetail/1081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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