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统一部署,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现将天河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天河区本次面试。
(一)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天河区的社会人员(出具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天河区辖内普通高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天河区户籍,或在天河区工作(出具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技工、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技工、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五)天河区辖内普通高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可凭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5.中等职业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4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中职文化课及日语考生除外)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时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报考日语、俄语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区(户籍不在天河区的,选择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在读生选择就读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注:由于今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数‘井喷’,天河中小学考区预计的考生人数会大大超过该考区现有的承考压力,为了不影响考生报考,请未能在天河中小学考区报名的考生,及时选择越秀中小学考区、荔湾中小学考区、黄埔中小学考区等三个考区之一进行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