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四川昭化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招2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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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四川昭化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招24人】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18年12月11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确因报考人员不足或无人报考,调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8年12月12日前在广元市昭化区门户网(http://www.zhaohua.gov.cn/)上向社会公布。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仅作为入闱面试的依据,最终依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18年12月2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务工作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8年12月26日前在广元市昭化区门户网上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2018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广元市昭化区门户网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面试综合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确定,超过3:1的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不足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昭化区门户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材料。

其中,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广元市昭化区门户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昭化区门户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含面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主管部门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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