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招3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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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招30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2018〕251号)、《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规定,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参加广州中医药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和广东医科大学等三场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2019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暂缓)或副高以上职称工作人员,拟招聘人数30 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863年,是一所具有155年历史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目前是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分院、广东中毒急救中心汕头分中心和汕头市应急医院。

二、招聘对象

2019年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2017、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1) 2019年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

(2)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电子件发送至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steyrsk@aliyun.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职称+应聘岗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二)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第一场:

时间:11月29日(星期四)8:30-16:00

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生活区运动场

第二场:

时间:12月2日(星期日)7:30-16:30

地点:南方医科大学运动场

第三场:

时间:12月16日(星期日)7:30-16:30

地点:广东医科大学

(三)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 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的考生,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供需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报名回执;

(2)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先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报名回执电子件;

(3)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面试前,携本人相关材料原件到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签订承诺书。凡被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19年9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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