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中区卫计系统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3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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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中区卫计系统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32人】

六、体检

1、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则加试《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以加试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由区卫计局组织体检。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若递补人员放弃或者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局和用人单位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递补不超过两次。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

2、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在职人员由原所在单位出具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和区卫计局按有关规定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对通过审批的人员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须与应聘单位签订6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不满6年的一律不得调出原招聘单位。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考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其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内江市市中区所有人事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正原则。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严肃招考纪律。招考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聘的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予以相应处理。招考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纪律责任。

3、本次考核招聘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计局纪检筹备组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8361109

纪检筹备组举报电话:(0832)-8361113

原标题:关于2018年下半年区卫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卫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内江市市中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njpta.gov.cn/NewsDetail.aspx?ID=340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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