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福建东山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下半年福建东山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3.网上申请材料

现场确认通过后,申请人还应登录福建政务服务网”(http://www.fjbs.gov.cn/提交上传以下的材料(详见《2018年下半年漳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操作手册》):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二份,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一份给确认点)。

⑵身份证原件。

⑶户口簿原件。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有效居住证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见附件1)。请根据申请时的身份提交相应材料。其中,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可由公安部门填写。

⑸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期至2018年12月30日)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

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⑺《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含相关体检报告单)原件(由县教育部门统一出具,体检合格者现场确认时由申请人拍照带回上传)。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⑻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⑼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从2016年开始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⑽参加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原件;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及所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⑾申请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⑿照片要求: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提交本人近期小二寸(3cm x4cm)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网上上传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应同一底版,否则证书无法办理,后果自负。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本人,申请人将以上材料扫描或者拍照形成清晰可见的图像上传,图像不清晰或看不清内容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后果申请人自负。确认点可酌情保留原件的复印件,需提前通知申请人,或协助申请人复印。

4.材料整理要求

⑴县教育局网上受理前后,务必认真审核,以免耽误申请人再次补件。初审合格后通过漳州市全市统一服务云平台上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⑵县教育局还需将申请人的以下材料收齐配送到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a.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原件;b.《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并由本人签名确认;c.《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含相关体检报告单)原件;d.近期小二寸(3cm×4cm)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

(四)市教育局集中受理申请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11月7日—11月22日(工作日)。

县教育局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合格的网上申请材料,在集中受理期限内即11月15日前,通过漳州市全市统一服务云平台直接上报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受理审核。

(五)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自市教育局窗口集中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EMS配送到我县现场确认点经办人。

县确认点收到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发给申请人,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申请人个人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统筹协调认定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倡人性化服务,优化流程、简便手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及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新政策、新规定的学习和掌握,其政策水平、法制观念、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队伍。

(二)合理安排认定工作

为满足各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要,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将认定时间安排、咨询方式等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告知,每次网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三)严把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工作。对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持有假学历证书、假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造假材料进行认定时,一律不得认定。

(四)使用好信息管理系统

认定机构要对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视,指定计算机、USBKey钥匙、存储介质等物品的责任人,防止用户名、密码、机构、数据、不公开文件等信息泄露。在公示结论时,不得公开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项目。确实做好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的电子档案备份工作。

原标题:东山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8年下半年东山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2018年下半年漳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操作手册.doc

东山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dongshandao.gov.cn/cms/html/dsxrmzf/2018-10-16/7389012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