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江津区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毕业生医疗岗公告【招10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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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江津区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毕业生医疗岗公告【招100人】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考核通知书或现场通知。

(一)报考附件1(岗位号1-107)及附件2(岗位号146-157、164-165、169-173)的考生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 专业技能测试

教育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英语学科用英语试讲),卫生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病例分析、专业知识问答等。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5分。

2. 面试

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岗位匹配度等。考生用普通话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高于80分者方可确定为下一环节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报考附件2(岗位号108-145、158-163、166-168)及附件3(岗位号174-226)的考生直接采取考核方式,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考核方式为面试,将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不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岗位匹配度等。考生用普通话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高于80分者方可确定为下一环节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方式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核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将于该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根据拟招聘岗位和数量,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发放体检通知书。已招聘到的岗位在后续考点不再招聘,每个考点具体招聘名额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六、岗位调剂

本次招聘空余指标,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调剂。如需调剂,调剂方案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调剂人员名单从参加考试人员中产生,将通知服从调剂人员重新报名,到江津区参加考核,进行一次性公开补缺调剂。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江津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该考点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学位)、职称高低依次确定;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学籍、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或职称资格证及专业要求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查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考生自动弃权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职称、考试考核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往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需在报名当日前取得;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有另外规定的从其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考试合格)须在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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