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毕节市纪委市监委遴选跟班培养人员公告【招3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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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毕节市纪委市监委遴选跟班培养人员公告【招30人】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3.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其参加笔试。

4.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和跟班培养始终。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进入笔试;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发现问题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跟班培养、考察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5.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的,该岗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遴选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岗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报名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遴选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纪检监察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等网站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综合业务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3.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纪检监察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等网站公示。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的岗位,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为自动放弃遴选,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各岗位的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的拟跟班培养人选。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拟跟班培养人选后,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纪检监察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反映问题不属实或者反映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跟班培养的,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八)培养考核

培养方式为跟班实践锻炼,时间为6个月,主要培养跟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跟班培养期间实行考核制,跟班培养结束后,对表现良好、能胜任工作,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拟选调到市纪委市监委(含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办工作(办理调入手续后,执行市纪委市监委或市委巡察办有关待遇);不能胜任工作或经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涉及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政策决定性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领导

遴选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市纪委市监委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其中报名、笔试、面试阶段工作委托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机构实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做好有关信息发布、结果公布、公示等重点环节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决做好遴选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经市纪委市监委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另行通知。在遴选过程中,各项遴选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遴选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纪检监察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等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联系电话:

0857—8339430(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0857—8221482(毕节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监督电话:

0857—8339330(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毕节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遴选跟班培养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8年毕节市纪委市监委遴选跟班培养人员岗位表.doc

2018年毕节市纪委市监委遴选跟班培养人员报名表.doc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模板).doc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模板).doc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诚信报考承诺书(模板).doc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

2018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bijie.gov.cn/yw/tzgg/rszp/272713.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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