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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秋季云南富宁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要求:

(1)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富宁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所属党委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加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乡镇(村委会)、派出所的公章。

(2)申请人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富宁县,持有富宁县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居住证颁发机构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乡镇(村委会)、派出所的公章。

(四)学历证明

1.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军队院校、党校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有国家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需经“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

5.国外高等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下载地址: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富宁县人民医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费用自理。并于2018年11月5日前将体检表及相关材料交到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8年5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体检表详见(附件五),请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八)云南省居住证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富宁县的申请人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户籍或工作单位均不在富宁县、持有富宁县公安部门制发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户籍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户籍在本县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县户籍但在本县工作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劳动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见证名册;

四、认定结果告知时间、方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根据各认定机构的有关公告查询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

五、注意事项

(一)富宁县本次网络申报教师资格的种类为: 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必须在2018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8年10月31日24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三)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进行现场确认,请申请人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四)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五)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六)申请人务必在2018年11月5日前完成体检和提交现场确认相关材料,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原标题:富宁县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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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富宁县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图.doc

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doc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doc

云南省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范生证明.doc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doc

富宁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fn.gov.cn/Item/41651.asp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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