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黑龙江碾子山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0月8日8:30—2018年10月15日16:30。
2.现场确认地点:碾子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3.确认人员范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4.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张打印或复印)
(1)档案袋。
申请人自备档案袋(325X240毫米),档案袋封面(见附件4)。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并规范粘贴到档案袋上。
(2)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第1页和第2页为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本人先不要签名,要在确认现场审核人的监督下,签署本人姓名。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没有参加国考的全日制师范类往届毕业生要提供学业成绩单,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注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成绩。)
(6)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将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1份)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
(8)由碾子山区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日期为9月20至9月30日之间的合格的体验表。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要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表见附件1、2,要正反面打印,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要用专用的体检表。)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语文及对外汉语教师需要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
(10)和网报同一底版的二寸彩照1张。
(四)审核认定
时间:10月22日—11月23日
(五)打印领取证书和认定表
我区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领取时间要根据省、市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确定,具体领取日期以在碾子山区政府网站公告日期或电话通知本人为准。
(六)碾子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0452-6688204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公告指定的地点领取。
原标题:碾子山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点击下载>>>
碾子山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nzs.gov.cn/ReadDocs.php?tables=23TG&id=343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