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辽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五、考试方式
我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为2018年11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详见附件)
2.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通用技术等16个学科。
3.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
4.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七、其他说明
1.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2018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12月11日。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具体查卷时间由省级考试机构确定),到当地招考办指定地点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级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在申请时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2.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3.2018年下半年面试时间为:2019年1月5日-6日,具体面试要求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发布。
4.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5.有关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网站查询《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6.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 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7.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八、各市(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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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