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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鄂州市中医医院护士长竞聘公告【招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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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鄂州市中医医院护士长竞聘公告已公布,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加强护理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护理队伍素质,激发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依据《鄂州市中医医院护士长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有关竞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及聘期

          1.本次全院拟设护士长岗位19个(详见附件1)。

2.本次竞聘只竞争职位,具体岗位根据竞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专业特长,由组织安排。

3.护士长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聘任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由院党委适时作出调整。

二、竞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护理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文字水平,群众认可度高。

3.刻苦钻研业务,专业技术精湛,具有一定的护理教学、科研能力。

4.能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团队意识强,群众威信高。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无违反“九不准”等行为。

6.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职称:护师及以上职称;

3.工作年限: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及以上;

4.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竞聘高于现任职务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本院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6.其他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不宜参加竞聘的。

三、竞聘的方法与程序

1.公开职数、个人报名。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职工QQ群等媒体平台发布竞聘公告。根据公布的岗位职数和岗位条件,个人自愿填写《护士长竞聘报名表》(见附件2)。

⑴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8月24日。

⑵报名地点:医院护士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11-3868551)。

⑶报名要求: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标准彩照1张,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请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或原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原件。

2.资格审查。由院政工科、护理部和监察室三部门联合,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结果汇总后上报院党委审阅。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委托第三方机构出题。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部门法规、护理管理知识、护理专业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竞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本人放弃进入面试的,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面试采取竞聘演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演讲每人限时3分钟,主要内容为:简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竞争优势、岗位设想、忠诚履职承诺四部分;答辩每人限时8分钟,由面试评委根据竞聘者的“业务知识水平、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分。面试竞聘演讲、答辩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

5.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竞聘职数与考察人数1:2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将确定的考察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若本人放弃进入考察的,不再递补。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形成考察报告。

6.讨论决定。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各科室护士长拟聘人选建议,由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7.公示。对拟聘用的护士长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

8.聘任。公示无异议者,进行任职前谈话,按程序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新聘的护士长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五、纪律和要求

1.全体护理人员要从医院建设发展大局出发,正确对待和积极参与竞聘工作。要自觉遵守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和坚决反对违背原则、干扰破坏竞聘工作的行为。

2.在竞聘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到周密安排,有条不紊,严禁拉票贿选和诬陷诽谤他人等行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慎重行使自己的职权,做到公道正派、不徇私情,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3.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聘任过程中不搞临时动议,不能个人说了算。聘任决定在公布之前需要复议的,必须经党委超过半数以上成员提出方可进行。

4.任何人不得外传或向当事人透露竞聘过程中酝酿讨论情况。凡违反规定的,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5.竞聘工作由院监察室全程监督,接受投诉举报,核实反映的情况,确保竞聘过程及结果公正、公平。

6.在聘任决定公布、工作交接之前,所有原护士长都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科室护理工作正常开展。对不服从院党委安排的,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7.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相关工作日程安排,根据竞聘工作各阶段的实际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详见原公告。

2018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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