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10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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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10人简章

发布日期:2018-07-23 来源:管理员 点击:15833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及国家、省和济南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章丘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济南市章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有11个单位招聘210人,其中:济南市章丘区人民医院等4家公立医院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200人;济南市章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新聘用的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30-8月3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8月1日8:30-8月4日12:00

缴费时间:2018年8月1日8:30-8月4日17:00

报名、缴费网站:章丘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112.230.250.237),建议使用IE浏览器报名、缴费。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在查询时间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缴费后,下载打印《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8月16日9:00-2018年8月18日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报名结束后,计划招聘1人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取消该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的岗位计划将及时发布公告。报考章丘区人民医院“护理B”和章丘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B”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若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取消此定向招聘岗位计划,将章丘区人民医院“护理B”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章丘区人民医院、章丘区中医医院、章丘区妇幼保健院“护理(合并)”岗位中章丘区人民医院的计划;章丘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B”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章丘区人民医院、章丘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合并)”岗位中章丘区妇幼保健院的计划,并及时发布公告。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七)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正常参加网上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 8月6日(上午9:00-11:00)到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龙泉大厦8059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及复印件;二是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复印件。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时,除特别注明外,均需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主要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考点、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qiu.gov.cn/)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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