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江津区选调机关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医疗岗公告【招56人】
(三)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告知原因。2018年8月6日前对初审通过的告知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相关事宜。
五、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
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安排于2018年8月6日至10日。
(一)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现场资格复审重点对报考人员的身份编制、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岗位要求的条件等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1份。
2.报考人员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的录用文件(或登记文件)复印件1份;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的聘用文件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1份、个人简历1份。
(二)考试
考试内容及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确定初步意向人选。
六、考察
考察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及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初步意向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报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qrsj/qrsj_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善调动手续。
八、相关待遇
按照江津区相关人才优惠政策享受待遇,详情可扫描简章后二维码关注。
九、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三)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023-81220305)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3-47521235)
原标题:重庆市江津区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青年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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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重庆市江津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2018年重庆市江津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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