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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岱岳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二批次)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泰安市岱岳区2018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在岱岳区、高新区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符合上述条件,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按要求需到我区提交认定材料。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免于教师资格考试。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专业课、中等职业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就读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泰安岱岳区、高新区的申请人由岱岳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就读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7月10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泰安岱岳区、高新区的申请人选择岱岳区确认点(按区划调整后)。

(二)体格检查

在我区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4日携带身份证和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一,申请人自行打印)到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到达医院体检中心后首先查找本人体检编号(体检编号将用于后续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各申请人务必牢记体检编号);在我区提交认定材料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也应到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1、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2日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

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3日幼儿园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

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4日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认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

逾期未体检者后果自负。

体检地点: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详细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289号

电 话:0538-8336575 6269688

2、体检要求

(1) 考生自行下载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表要下载为完整的单面,不得下载为双面,不得下载为两页,填好姓名,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照片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查体时带身份证和体格检查表到体检中心确认体检号。

(2)参加体检的人员当天早晨空腹抽血,不得吃饭、喝水。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 体检费直接交到体检医院收费处。

(4) 体检完毕后,即可离开医院,体检表交体检中心,由体检中心统一交岱岳区教育局人事科。

(5)若体检不合格,教师资格认定部门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复检。

(6)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7)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8)体检人员一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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