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辽宁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鞍山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
(4)《鞍山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报名表》(见附件)。
2.人事关系在鞍山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和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社保单位公章,认定当月或前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均可);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
(4)《鞍山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报名表》(见附件)。
3.鞍山市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
(3)考生本人就读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证明原件(学信网打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教务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自出具日至现场确认日1个月内有效);
(4)《鞍山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报名表》(见附件)。
(四)考试缴费
除幼儿园、中职类别外,其他类别考生均需现场确认。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需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4月27日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开始,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8 年6月19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七、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组织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鞍山市教育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联系电话:0412--2698072
原标题:鞍山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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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