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海南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三)确认
1.海南省教育厅确认时间和地点:6月11日至6月27日。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7—58号窗口(正常上班时间,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2.市、县(区)认定机构确认时间和地点请在市县网上申报系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处查看,或者咨询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请各市县各认定机构务必提前在系统内设定本地认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3.申请人员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需要提交确认的申请材料。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规格为A3纸双面打印。准备1张一寸半证件照(与网上申报系统中同底)的彩色相片,轻贴在一份申请表右上方,供办理证书使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③工作证明材料的原件(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A4规格)。
⑦《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体检时间为2018年4月至7月间(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A4纸,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⑨申请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由省教育厅认定的,证书领取时间为2018年7月9日—7月20日;由市、县(区)教育局等认定的,证书领取时间请咨询所选择的认定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统一行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认定机构,要按照统一时间,设置好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发放资格证书的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二)有关高校要做好宣传和引导服务工作,加强与认定机构协调沟通,为本校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提供帮助和服务,离校前获得教师资格证。
(三)认定工作结束后,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认定机构要及时汇总本认定机构的认定人数,形成汇报材料报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在线传送)。
原标题: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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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