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07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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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07人简章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卫生计生委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9:00至7月27日16:00。

2.截止7月26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7月28日11: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7月28日13: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7月24日9:00至7月28日16: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针对目前紧缺的儿科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在《岗位一览表》中标注“紧缺岗位”的),报名(笔试、医疗技能测试、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受3:1比例限制,符合报名资格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5以上进行笔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5可不通过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但聘用后必须签定在本岗位服务不低于5年的工作协议。

5.报名结束后,除紧缺岗位外,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2: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及相关知识测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gzgy.lss.gov.cn)和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swjw.gygov.gov.cn)官方网站上发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报市卫生计生委招聘领导小组核准。“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以下比例确定并在“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swjw.gygov.gov.cn)”上公布,其中:市口腔医院实施医疗技能测试岗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除市口腔医院实施医疗技能测试岗位外的其他招聘岗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除紧缺岗位外,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须持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在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复审人员由区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须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3)。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医疗技能测试

参加医疗技能测试的对象为报考贵阳市口腔医院医疗技能考试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医疗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医疗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医疗技能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医疗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市口腔医院另行通知。

八、面试

(一)市口腔医院实施医疗技能测试招聘岗位的面试

根据笔试、医疗技能测试百分制成绩各占35%计算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医疗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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