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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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3.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4月2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面试考生应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1日。

5.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至21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除申请中等职业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报考中等职业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需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面试程序为:

(1)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6.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7年6月13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制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作为必要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使用。

二、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考生,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参加2016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六)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www.gdedu.gov.cn)和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7628372。

原标题:广东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点击下载>>>>2017广东省教师资格面试附件.docx

1.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广东各考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2. 学籍证明(样例)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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