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厦门市第三医院招聘编外人员130名简章
(三)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中按得分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五、体检与录用
(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到厦门市第三医院集中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根据考试、资料审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第三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后,由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纳外人员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需参加规培的医疗、医技、护理岗位人员须与医院签订协议,承诺规培完成后在厦门市第三医院履行相应的服务工作期(医疗、医技10年,护理5年),期间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医疗、医技10万,护理2万)。
(二)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届毕业生。
(五)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厦门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2017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面试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当即取消此次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92-7197789。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厦门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原标题:厦门市第三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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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三医院
2017年4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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