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浙江海宁市卫计系统赴蚌埠医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招27人】
(二)考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初定于3月18日下午在蚌埠医学院校区内进行),面试成绩在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才网、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自经公示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017381、0573-87017385
监督电话:0573-87017301、0573-87288497
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
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sj.haining.gov.cn/)
原标题:海宁市卫计系统2017年3月赴蚌埠医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docx
1.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一
2.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二
3.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6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1人公告
- 2026甘肃酒泉肃州区老年养护院心怡康医院公告
- 2026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关于招聘护士1人启事
- 2026浙江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75人公告
- 2026四川广安安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人公告
- 2026年潍坊临朐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公告(30名)
- 2026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招聘考核成绩公示(20260313)
- 2026年上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37人通告
- 2026年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招聘公告(68人)
- 2026辽宁本溪市中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17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