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夏定向选调北京大学应届大学毕业生、博士后公告【招15人】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决定面向北京大学选调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2017年出站的博士后到宁夏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定向选调北京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博士后到宁夏基层工作,旨在选拔培养年轻干部,储备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加强基层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建设,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养、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招考对象和数量
1.招考对象: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17年出站的博士后。
2.招考数量:2017年面向北京大学定向招录15名选调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除符合《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西部地区扎根工作;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5.身体健康,满足基层工作需要;
6.在校期间无处分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
7.其他条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3月17日前均可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2017年宁夏面向北京大学招考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签署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后送交就业指导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216),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含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的2寸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pku_xds@126.com;就业指导中心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于2017年3月20日前填写《2017年宁夏面向北京大学招考选调生推荐报名人员名册》(附件2)向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统一推荐。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