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夏定向选调北京大学应届大学毕业生、博士后公告【招15人】
(二)资格审核。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笔试。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测试。笔试初步定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察。面试主要了解考生逻辑推理、组织协调能力和到基层工作的心理准备等;考察重点了解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面试、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如发现不符合选拔招录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确定为选拔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17年宁夏定向选调生录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正式到岗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不须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五、有关政策
1.新录用选调生身份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选调生一律先分配至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选调生所学专业统一分配。
3.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两年经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安排副县(处)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正科级领导职务;表现突出的,破格提拔使用。
4.根据需要适时确定一定数量县处级领导职位定向在表现突出的选调生中进行竞争性选拔。
5.选调生档案由接收单位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试用期间执行相应工资标准。
联系电话: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951-6669352
电子邮箱:nxxds2017@163.com
原标题:2017年宁夏定向选调北京大学应届大学毕业生、博士后到基层工作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3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