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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中阳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1人】

为了进一步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人员结构、卫生人才队伍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县人民医院招聘21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热爱基层卫生事业的人员选聘到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为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培养充实后备技术力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名,其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中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年龄计算基准时间: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2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2月14日之后出生。

(四)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有2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六)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2月14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17年2月14日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中阳县电视台、中阳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具体步骤为:

(1)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2月20日8:00—2月26日17: 00期间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信息、填写《中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院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2月22日-2月28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日后,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其它岗位。2月2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登记表》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月26日17:00后尚未审查或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3月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7年3月20日17:00前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

2、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多岗位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2)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医技护理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无人报考,将名额调配增加到本单位同类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4)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非医疗医技护理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名额。

(5)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6)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3、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山西省2016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认定。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同步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资格审查小组采取现场审核办法进行。

2、审查对象为入围面试人员。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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