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如报考信息有误的(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须本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务工作部门修改。2013年3月9日18:00前,已提交报考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3月11日20: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的单位在3月12日18:00前审核完毕。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3月下旬公布报名总人数和各职位报名人数。
3、报名确认及缴费。提交报考申请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考生于2013年3月5日9:00至3月13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请考生打印备用。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免收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可由资助机构出具特困生证明原件),以及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打印的《报名表》,于2013年3月13日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间)办理免收费用相关手续。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选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选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选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办理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报名结束后,于3月下旬将减少选调计划人数和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后,考生须于2013年4月8日9:00至4月1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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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