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阳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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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阳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6人】

根据山西省、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其中:全额事业106名,差额事业2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岗位及报名条件见《阳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1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7.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同单位同专业的招聘岗位,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11月2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阳城县劳动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太岳路与析城大道交汇处往东300米,县消防大队办公楼背后二级路北)。

3.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医师)资格证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其中报名表上贴2张)。报名表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一式二份(见附件),现场不再提供报名表。已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一式二份(见附件),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县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出具证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市人社局出具证明、“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出具证明,并出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允许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每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对因报名人员不达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岗位,若此岗位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的招聘条件,则允许其改报其他岗位,若不符合,报名费如数退还(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的通信电话畅通)。

6.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报名和考务费,每人50元。

7.减免考务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8.准考证发放:考生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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