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珠海市卫计系统招聘专业人员公告【招10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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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珠海市卫计系统招聘专业人员公告【招103人】

       广东中公为广大备考医疗卫生的考生整理了2016年珠海市卫计系统招聘103名专业人才公告。报名时间:10月17-19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配送材料报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市卫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公立医院产科、儿科、超声诊断等学科短缺专业人才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等四家珠海市直属公立医院,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市卫计局)网站(www.zhh.gov.cn)或珠海医信网(www.weisheng.com)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范围及对象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分为A、B两类岗位,具体为:

     A类岗位:招聘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岗位;

      B类岗位:招聘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类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卫计系统招聘短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工作经历不包含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配送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18、19日(8:30—12:00,14:30—17:30),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41号珠海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56-2218360、2218261、2218862。

      配送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配送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41号珠海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101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电话:0756-2218682。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卫计系统招聘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培证等;④在职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考生须按附件4样板,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提交);⑤计划生育证明;⑥珠海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即:“体制内”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须其主管部门同意);⑦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考生报名时①提交原件,其他提交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现场报名人员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审查通过的准予参加考试;配送报名材料人员于资格复查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通知》等事项,将于2016年10月下旬在珠海市卫计局、珠海医信网等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二)考试

       1.A类人员考试采取“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①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

考生面试成绩、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实践技能测试通知》,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发布的《面试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②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发布的《实践技能测试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2.B类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①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发布的《考试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②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发布的《面试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③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发布的《实践技能测试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A、B类岗位考生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参加考试考生的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资格复查通知》,于整个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公布。

      (三)资格复查

      考试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资格复查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该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以下出现递补问题时,也按此递补规则执行)。

      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查通知》。

      通过资格复查人员名单,于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珠海市医信网等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所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计局、珠海市医信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902、2218261、212835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2313005。

      (二)通过各项招聘程序最终被确定的聘用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三个月内报到。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附件:1.《珠海市卫计系统招聘短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3.《珠海市卫计系统招聘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4.《在职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样本》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附件1:珠海市卫计系统招聘短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附件3:珠海市卫计系统招聘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4:在职人员工作经历证明.doc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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