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新蒲医院招聘非编制公告【招4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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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新蒲医院招聘非编制公告【招41人】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新蒲医院地处遵义市新蒲新区,是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直属分院,与院本部共享医疗、教学、科研等发展资源。医院占地面积320亩,目标定位于建设高标准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拟开放床位1500张。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开展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1名(其中医学专业技术21名,其他专业技术20名),管理人员8名。招聘职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新蒲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编制)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一、招聘原则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

5.身高要求: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男性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cm及以上。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者,男性身高要求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cm及以上(资格复审环节将现场测量身高,请谨慎填报);

6.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专业要求以岗位需求为准。

2.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8月5日9:00至2016年8月14日12:00期间(报名通道将于2016年8月14日12:00准时关闭),登录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首页“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申请,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M以下)。

报名申请提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查询密码,并同时将此密码发送到考生填报邮箱。查询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我院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8月5日9:00至2016年8月14日12:00前登录“遵医附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并且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通过转账汇款、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向以下账户缴纳人民币100元报名费。

账户名: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账号:5200 1624 2400 5250 4030

银行名称:贵州省建设银行遵义汇川支行

缴费后,请在2016年8月5日9:00至2016年8月15日16:00期间登录“遵医附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上传缴费凭证(必须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并注明考生姓名,用扫描或拍照方式均可),缴费凭证经两个工作日审核确认后,系统状态会显示“已缴费,报名”,未缴费或未按期上传缴费凭证者视为报名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经“遵医附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确认缴费后,请于2016年8月16日9:00至2016年8月17日17:00登录“遵医附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8:30~10:30

2.笔试范围:岗位相关专业知识(80%)、英语(20%)

3.笔试地点:遵义医学院大连路校区阶梯教室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相关培训。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报考人数不达3:1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壹份;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请下载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填写并盖章),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5.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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