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公告【招2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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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公告【招2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及《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现有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是河北省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两次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先后荣获“河北省示范中西医结合医院”、“河北省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全国中西医结合先进单位”及“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荣誉称号,并于2008年5月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验收,成为首批“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现有国家卫计委临床重点专科1个(糖尿病科);国家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1个(骨伤科);国家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培育单位2个(重症医学科、预防保健科);省级重点专科6个(糖尿病科、脊柱关节科、手外科、脑血管病科、脾胃肝病科、眼科);市级重点专科17个(推拿康复科等)。骨伤科是医院的龙头科室,现拥有14个病区630张病床,其规模、特色、疗效稳居省内前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6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有1年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4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证。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2016年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1998年8月2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品学兼优;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2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8月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

5.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凤琴

电话:0317-2078606

电子邮箱:rsk8996@163.com 。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

5、准考证发放:在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楼三楼)通过审查交报名费的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6、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形式为人机对话。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及医院网站信息。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现场答辩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计分办法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工作年限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前,由市人社局审核个人档案等材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由市卫计委人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原标题: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6年8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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