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福建厦门海沧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人员招聘公告(医疗岗71人)
(十四)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五)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生集体户口。
(十六)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系指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取得合格证书。
经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取得合格证书,或取得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等可用于注册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的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须提供培训合格证书或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的结论。
(十七)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八)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应协助招聘单位共同做好拟聘用手续的办理工作。
(十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二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海沧区人社局纪检(电话:0592-6051042、6050288)实施监督。
(二十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二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人社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社局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
原标题:厦门市海沧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6年7月)
点击下载>>>
岗位笔试科目见报名系统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7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赴右江民族医学院引进卫生专业人才41人公告
- 2024江苏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编外员工招聘129人公告
- 2024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事业编制教师及卫生技术系列(第二批次)人员招聘159人公告
- 2024四川甘孜州九龙县考调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8人公告
- 2024春季辽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
- 2024上半年四川省巴中市赴外引进卫生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70人公告
- 2024江苏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招聘卫技人员非护理岗位 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通知
- 2024山东滨州市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21人简章
- 2024广东惠州市中医医院第三批招聘聘用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 2024江苏西苑医院苏州医院考核和总成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