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宿州市萧县卫生系统招聘13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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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徽宿州市萧县卫生系统招聘136人公告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的证书(鉴定表)(其中,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者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面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各可递补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萧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5027073(萧县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5037551(萧县人事考试中心)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贯穿全程,在招聘工作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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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萧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1年度萧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1年9月23日

原标题:2021年度萧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hxx.gov.cn/xxdt/tzgg/155300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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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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